《豐都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》政策解讀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》和《全國農業普查條例》規定,農業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,尾數逢6的年份為普查年度。
一、開展豐都縣第四次全國普查的重要意義
作為新時代重大國情國力調查,本次普查將客觀反映豐都縣農業發展新成效、鄉村建設新面貌、農民生活新變化,為推進鄉村振興、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數據支撐。
二、普查核心要素:摸清 “三農” 家底
(一)普查對象
覆蓋全縣行政區域內五類主體:農村住戶(含農業生產經營戶與其他住戶)、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、農業生產經營單位、村民委員會、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。
(二)行業范圍
聚焦五大領域:農作物種植業、林業、畜牧業、漁業、農林牧漁服務業。
(三)關鍵內容
重點查清五方面情況:農業生產條件、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、農業新質生產力(含新型經營主體、智慧農業等)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。
(四)時間節點
- 標準時點:2026年12月31日24時
- 時期資料:2026年年度資料
- 階段劃分:2025—2026年準備、2027年1-5月現場登記、2027年6-12月數據處理、2028—2029年資料開發應用。
三、實施三大要求:依法科學推進
(一)嚴格依法普查
普查人員需依法采集資料并保密,普查對象須如實填報,不得拒報、虛報。
(二)創新普查模式
運用衛星遙感、無人機、人工智能等技術核查農作物與設施農業,采用 “網上填報 + 手持終端采集”、“全面普查 + 抽樣調查” 結合方式,減輕基層負擔。
(三)堅守數據質量
組建專業普查隊伍并強化培訓,建立全流程質量管控與溯源問責機制,杜絕人為干預數據,確保真實可信。
四、保障措施:筑牢工作根基
(一)組織領導
縣政府將成立普查領導小組,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,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協作,鄉鎮(街道)同步成立相應機構,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。
(二)經費保障
普查經費由縣、鄉兩級財政共同負擔,縣財政局將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,按時撥付到位。
(三)宣傳引導
聯合宣傳部門通過多媒體平臺解讀政策,引導普查人員依法履職、普查對象主動配合,營造良好氛圍。
五、核心政策問答
(一)問:豐都縣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?
答:開展此次普查是為全面摸清新時代豐都“三農”家底,客觀反映本地農業發展新情況、鄉村建設新面貌、農民生活新變化、農村改革新成效,為科學制定縣域“三農”政策、推進鄉村全面振興、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準確統計信息支撐。
(二) 問:哪些單位和個人需要參與豐都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?涵蓋哪些行業?
答:普查對象包括豐都縣境內的農村住戶(含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)、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、農業生產經營單位、村民委員會及鄉鎮人民政府。行業范圍覆蓋農作物種植業、林業、畜牧業、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五大類。
(三) 問:豐都縣普查對象填報的信息安全有保障嗎?需承擔哪些義務?
答:信息安全有明確保障,普查機構和人員對單個普查對象的資料嚴格保密,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。普查對象需履行如實回答詢問、按時填報普查表的義務,不得虛報、瞞報、拒報和遲報,同時要配合監督檢查并提供真實資料。
(四)問:與以往相比,豐都縣此次農業普查在方法手段上有哪些創新?
答:本次普查將采用全面普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法,并創新運用衛星遙感、無人機和人工智能等技術,提升普查數智化水平;同時推廣網上填報與手持移動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,提高工作質效。
(五)問:豐都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關鍵時間節點有哪些?
答:普查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,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。整體分為四個階段:2025年—2026年為準備階段,2027年1月—5月為現場登記階段,2027年6月—12月為數據處理及發布階段,2028年—2029年為資料開發應用階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