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人可以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?
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經評估機構評估后達到中度、重度失能標準且職工醫保累計繳費滿15年(含視同繳費年限)的,從評估結論下達的次月起開始享受待遇。未滿15年的申請人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不足年限補繳長護保險費,完成補繳的次月開始享受待遇。
案例解讀:蔣女士,女,35歲,于2021年因“硬腦膜動靜脈瘺”于新橋醫院住院治療,并行多次硬腦膜動靜脈瘺介入栓塞手術。反復發作性意識喪失1年余,有先天性硬腦膜動靜脈瘺.癥狀性癲癇.偏癱病史,于2023年6月再次出現四肢抽搐,伴意識障礙,口吐白沫。送于縣人民醫院治療。診斷與病史一致。于2023年10月申請失能等級評估,被評定為重度失能Ⅲ級,由于職工醫保年限不足,補足長護險年限費用后,于2024年1月開始享受長護險待遇,按居家個人護理40元/日的標準按月發放,從2024年1月起發放待遇,預計每年減輕家庭經濟負擔14600元。從而減輕了家庭一部分經濟負擔。